索 引 号: | 11370705K212078076/2023-06565 | 分 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11 月 16 日 |
标 题: |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奎文区清雪除冰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11 月 16 日 |
文 号: | 奎政办字〔2023〕36号 | ||
内容概述: |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奎文区清雪除冰工作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0705K212078076/2023-06565
- 分 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 年 11 月 16 日
- 标 题: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奎文区清雪除冰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 年 11 月 16 日
- 文 号:奎政办字〔2023〕36号
- 内容概述: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奎文区清雪除冰工作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奎文区清雪除冰工作方案》的通知
奎政办字〔2023〕36号
各街道办事处,奎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奎文区清雪除冰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
为进一步做好奎文辖区清雪除冰工作,加强对雪情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把雪灾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市民出行安全,根据《潍坊市市区清雪除冰应急预案》《潍坊市市区清雪除冰工作方案》和《潍坊市深入实施“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方案》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清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清雪除冰工作,确保雪后道路畅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区清雪除冰工作的协调调度、应急处置、检查考核等工作。
以辖区内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桥梁涵洞、窗口地区、公共场所、学校、医院和集贸市场为保障重点,同时兼顾城区门前五包区域、背街小巷和社区道路。
(一)降雪为小雪时,启动蓝色预警机制。12小时内降雪量达到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4毫米且降雪持续时,启动蓝色预警(IV级)。区清雪除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责任单位、沿街经营业户和小区物业公司等单位及时清除积雪,白天降雪应在下午6:00前清除完毕,晚上降雪应在次日上午9:00前清除完毕。
(二)降雪为中雪时,启动黄色预警机制。12小时内降雪量达到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6毫米且降雪持续时,启动黄色预警(III级)。各清雪除冰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及时完成积雪清除任务。白天降雪在晚上8:00前完成积雪清除,晚上降雪应在次日上午10:00前完成积雪清除。
(三)降雪为大雪时,启动橙色预警机制。6小时内降雪量达到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毫米且降雪持续时,启动橙色预警(II级)。全区进行全面动员发动,并具体组织实施积雪清除。实行包片分段,确保责任到人,及时组织积雪清除。在重点路段及交通节点启用机械清雪。在重点路段及交通节点启动机械除雪。
(四)降雪为暴雪时,启动红色预警机制。6小时内降雪量达到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5毫米且降雪持续时,启动红色预警(I级)。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指挥,各单位组织每日清除积雪两次以上,防止积雪凝冰。启用扫(铲)雪机械并组织清雪突击队支援重点地段的积雪清除。加强道路安全防范,对部分路段适时视情关闭或实施交通管制。
区综合执法局、区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中枢作用,及时向区政府汇报雪情,传达政府指令;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做好除雪防冰工作;负责将各街区和各责任单位清雪除冰工作纳入考核,做好专项检查,及时在全区范围通报检查结果;负责对拒不履行清雪责任的单位和沿街商户,按《潍坊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负责辖区主次干道的清雪除冰和积雪外运工作,成立清雪突击队,做好清雪机械、物资的储备;负责组织清除区管公园、广场以及树枝积雪,防止树木倒伏或折断伤人;做好日常水、气、暖防冰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做好主次干道雨水井的疏通工作,确保下水畅通。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清雪除冰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清雪除冰工作良好的氛围。
区住建局:负责组织所管辖的新建道路、建设工地周围积雪的清理;负责所管辖危旧险房的维修,督促各物业及小区管理单位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落实清雪除冰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协调汽车站清雪除冰工作,联合廿里堡街道协助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机场清雪除冰工作。
奎文公安分局、奎文交警大队:负责冰雪天气的治安和交通指挥,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引导过往车辆驾驶人员主动避让清运雪人员和车辆,确保清雪除冰工作顺利进行;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全区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适时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和限速行驶。
区教体局:建立清雪突击队,负责辖区各学校周边的清雪除冰工作;做好中小学生雪后安全出行教育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有关清雪除冰经费的落实,保障区本级清雪除冰工作经费。
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辖区各旅游景点清雪除冰工作,确保游客观光游玩安全。
区纪委监委: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及行政主管部门清雪除冰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查处不履行职责及失职行为。
其他区直部门:按照《区直部门清雪除冰责任包靠社区划分表》,协助街道、社区做好责任路段积雪的清除工作。
各街区:负责做好辖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社区(村庄)内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督促沿街单位做好“门前五包”区域内(自单位门前墙基至车道路牙石,左右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该侧延伸3米)积雪的清除;负责确定积雪消纳场地,并安排专人负责场地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各街道成立不少于100人的清雪除冰骨干队伍和突击队,做好清雪除冰物资机械(工具)的储备。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区里部署要求,逐级明确清雪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包干到底、权责统一。区清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清雪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一线作战,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清雪工作任务。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清雪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制定清雪工作方案,提前做好清雪人员、机械、物资等保障工作,提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设施检修维护等工作,同时组织安排好应急值班工作,切实做到物资设备充足、应急响应到位、快速处置有效。
(三)道路畅通、保护绿植。城市道路清雪按照分类管理、专业清扫、坡路优先、依次进行的原则,组织专业队伍,采取机械作业与人工作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确保降雪期间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道路畅通。严格控制使用融雪剂,城市清雪除部分主次干道、坡道和重要路段的车行道外,其他区域严禁使用融雪剂;对使用融雪剂清雪的道路和路段,应予以公示,严禁将含有融雪剂的污雪放入绿地、花坛、树穴及绿化带内。
(四)加强调度、及时督导。区清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清雪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导。建立城市清雪联络机制,各街道和相关责任单位要于每日8时前将清雪除冰工作开展情况报区清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雪后,区清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清雪除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五)广泛宣传,人人参与。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短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城市清雪工作,积极倡导全民参与清雪,形成人人参与清雪除冰的工作局面。
区清雪除冰成员单位要结合任务分工,各自制定详细的清雪除冰应急预案并上报区清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区直各部门要根据各自任务分工,按照不同预警机制要求,随时启动本方案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贻误时机,造成一定影响的部门、单位,要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附件:1.奎文区清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奎文区清雪除冰应急领导小组联络表
3.区直部门清雪除冰责任包靠社区划分表
4.奎文区清雪除冰技术导则
附件1
组 长:刘建安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周晓东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刘传明 区接待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安同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玉兴 区教体局局长
刘洪涛 区财政局局长
张文干 区住建局局长
孙 涛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徐 佳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宗亮 奎文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谭桂志 奎文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传胜 区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韩兴中 廿里堡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建元 大虞街道办事处主任
左文凯 梨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大伟 潍州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 杰 东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管晓华 北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 晓 广文街道办事处主任
秦 波 北海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茂山 潍坊恒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孙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传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一)为规范清雪除冰作业程序,提高清雪除冰工作质量,确保优质、环保、高效完成市区清雪除冰工作,制定本导则。
(二)本导则适用于奎文区范围内清雪除冰工作。
(三)清雪除冰工作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或规定。
(一)要严密关注气象动态,遇有雪情,各级要利用新闻媒体、报纸倡议、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向辖区内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街道社区及市民群众发布雪情预警信息,做到预先准备、预先号令,树立清雪除冰意识。
(二)遇有雪情预警,各责任单位要落实值班制度,实时关注雪情动态,实时发布预警信息。根据预警等级,科学合理安排好各清雪人员和专用设备,在指定地点集中待命,大型清雪设备要泊至作业区域主要路段,融雪剂撒布机要装车待命。
(三)各清雪责任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类清雪除冰工作预案,组织操作人员培训,进行预案演练,以适应强降雪情况下的突发情况需要。
(一)所有清雪、清运车辆必须在醒目的位置上贴有“清雪除冰”字样的提示,安装作业警示灯。
(二)每次降雪前,所有车辆设备必须认真进行检修、安装调试好;每次清雪工作后,要对设备出现的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设备功能完好。
(三)装挂在其他车辆(或机械)上作业的清雪机械必须与配装车辆连接牢固;配装车辆的操纵、转向、制动系统等均应符合相关标准。
(四)用于清雪的装载机要改安装无铲齿的平铲,避免破坏路面、管线井盖等设施。
(五)要根据雪情做好清雪设备的除冰措施,保证车辆在大雪或冰冻的情况下正常作业。
(一)融雪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并具有规范的检测报告。
(二)科学规范、合理使用融雪剂,提高清雪质量和效率。
(三)严格落实融雪剂使用请示报告制度,确需使用融雪剂时,经由指挥部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使用。
(一)清运雪作业要求
1.市区道路清雪作业应保证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2.清雪作业坚持机械作业和人工作业相结合的原则,以机械作业为主,人工清雪为辅。
3.降雪发生时,各清雪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以雪为令,快速应对,以“上下班时段确保道路畅通”为目标展开作业。
(1)无论昼夜,只要降雪,所有清雪队应立即组织清雪除冰设备及人员在30分钟内到达各责任路段展开作业。
(2)小到中雪。白天降雪,机动车道要随下随清,要保证路面见底无积雪,温度过低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雪水结冰打滑;晚上降雪,要通宵作业,保证路面见底无积雪。
(3)大到暴雪及以上雪情。预报白天降雪,设备和人员要提前到岗值守备勤,一旦降雪,立即开展作业,保证道路交通不堵塞;晚上降雪,要通宵作业,力求达到最佳道路清雪和除冰效果。遇到持续强降雪,要保证人员、设备能够轮班轮岗持续作业,保证城市交通运行正常。
(4)上下班高峰期。要根据降雪情况,提前对路口、坡路、弯道、桥梁及易打滑路段安排作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随时帮助打滑车辆顺利通行,防止上下班高峰期间交通堵塞。
4.清雪作业要按照先重点区域后边缘区域,先主要路段后次要道路,先快车道后慢车道,先坡段后平路的原则进行组织,学校、医院、商场等人群密集地段,要优先清理。
5.清雪作业时,融雪剂经请示可以撒布时,应使用环保型融雪剂,坚持科学撒布、少量控制的原则。
6.清雪作业时,要根据降雪及路面积雪情况合理调用清雪机械与设备数量,鼓励因地制宜采取效率较高的多种清雪机械与设备联合作业的方式。
7.清雪铲作业时,直行推雪形成的雪垅必须及时清理干净。不得将积雪堆在道路转弯处、其他单位门口或人行道上,不得向车行道扬雪。
8.市区道路积雪装运作业要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各类装卸机械与设备要尽量避免阻碍交通。
9.清雪作业时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车辆、人员安全。在清理车辆四周积雪、疏通排水口时,应以人工作业为主;严禁把融雪剂撒落在车辆上。
10.清扫的积雪必须及时外运,并倾卸至指定消纳场。积雪消纳场要科学选址,方便车辆进出,并配备专用机械,用于随时平整积雪。
(二)积雪清运时限及标准
主干道、重点路段、坡路、弯路、道路交叉口、桥梁要做到随下随清,确保道路畅通。其他路段清运雪执行以下标准:
1.积雪清运时限
小雪:所有道路雪后8小时内清运完毕。
中雪:主路雪后12小时清运完毕,支路、背街小巷雪后24小时内清运完毕。
大雪:主路雪后24小时内清运完毕,支路、背街小巷雪后36小时内清运完毕。
暴雪以上:主路雪后36小时内清运完毕,支路、背街小巷雪后48小时内清运完毕。
公园、广场、游园的主要出入口、过街天桥、停车场及时清运积雪。
2.清雪标准
主路清雪除净率达90%,支路清雪除净率达85%,背街小巷清雪除净率达80%。各类道路路面要无雪堆、无积冰、无漏段,清运达到雪堆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人行道要同步清理达到露出路面,除净率达到70%。公园、广场、游园的出入口、过街天桥及停车场的清理,要以见界石为限,界石内无雪道、无冰包。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台阶等特殊地段要边下边清,确保安全畅通。区间道路、物业小区主要道路按照支路标准执行,小区其它道路按照背街小巷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