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7050043274658/2023-05657 | 分 类: | 部门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11 月 07 日 |
标 题: | 奎文区发改局局长高培权解读《关于奎文区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11 月 07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奎文区发改局局长高培权解读《关于奎文区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通知》 |
- 索 引 号:113707050043274658/2023-05657
- 分 类:部门解读
- 发布机构:区发改局
- 标 题:奎文区发改局局长高培权解读《关于奎文区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3 年 11 月 07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11 月 07 日
- 内容概述:奎文区发改局局长高培权解读《关于奎文区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通知》
奎文区发改局局长高培权解读《关于奎文区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为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平稳健康发展,满足老年教育需求增加现状,努力提高老年教育服务能力和质量,满足老年人终身学习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制定依据
根据老年大学办学成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老年人承受能力、财政补助水平、教师合法权益、学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
三、出台目的
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服务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
四、主要内容
国画、书法、声乐、戏曲、英语、摄影、舞蹈、诗词、普通话、母婴护理、饮茶与健康、体育健身专业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50元;计算机专业每生每学期不超过240元;器乐专业每生每学期不超过240元;钢琴专业每生每学期不超过500元。线上教学每生每学期不超过5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老年大学根据不同专业类别、培养层次等情况,按照以收抵支、不营利的原则在以上收费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本收费标准适用于自2023年起新招收的学员。
政策解读单位:奎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
联系人:陈长虹
咨询电话:0536-823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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