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7050042880994/2023-05833 | 分 类: | 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09 月 18 日 |
标 题: | 【专家解读】《潍坊市奎文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办法》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09 月 18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专家解读】《潍坊市奎文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办法》 |
- 索 引 号:113707050042880994/2023-05833
- 分 类: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 题:【专家解读】《潍坊市奎文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办法》
- 成文日期:2023 年 09 月 18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9 月 18 日
- 内容概述:【专家解读】《潍坊市奎文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办法》
【专家解读】《潍坊市奎文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办法》
狄科,食品科学硕士,山东工业技师学院讲师、教研室主任。先后获得山东工业技师学院技术能手、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参与人社部第二阶段工学一体化建设专业试点工作,参与潍坊市“课程思政”精品课程建设,获得实用新型专利4项,发表论文6篇,参与省级课题2项。指导选手获得第一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水处理项目银牌,第二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水处理项目优胜奖,第一届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水处理项目第一、二名,山东省环境检验与水处理技术职业技能竞赛水处理技术赛项一等奖,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水处理项目全国选拔赛第一、七名。
奎文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潍坊市奎文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办法》。《办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奖惩分明、推动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注重工作过程,突出了工作重点,强化了责任落实。
《办法》明确了七项考核步骤:
一是日常评议。区食药安办及相关成员单位采取资料审查、明查暗访、调研督导等方式,对各街道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形成日常评议结果。
二是年中督促。区食药安办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实地督促上年度评议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本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三是食品安全状况评价。区食药安办及相关成员单位对各街道开展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测评、抽检监测等,综合相关情况形成街道食品安全状况评价结果。
四是年终自查。各街道对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将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报送区食药安办。
五是年终评审。区食药安办及相关成员单位结合街道自评和日常掌握情况,对相关评议指标进行评审,形成年终评审意见。
六是综合评议。区食药安办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加减分项、降级和否决情形,综合评议形成评议结果报区食药安委。
七是结果通报。区食药安委审定评议结果后,将评议结果通报各街道办事处,抄送各街道食药安办和相关成员单位。
同时,《办法》明确了A、B、C、D四个等级的评议结果。
相关评议结果作为对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对评为A级的、排名提升较大的、工作成效突出的情形予以通报表扬;对评议结果为D级的、评议排名连续三年列最后3名情形的、评议排名退步较大或上年度评议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情形的,约谈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对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中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办法》的出台是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强化各街道办事处属地管理责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全链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