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一批
索 引 号: 11370705004290199P/2024-05145 分  类: 政策简明问答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4 年 09 月 30 日
标  题: 【政策简明问答】《奎文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4 年 09 月 30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政策简明问答】《奎文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 索 引 号:11370705004290199P/2024-05145
  • 分  类:政策简明问答
  • 发布机构:区科技局
  • 标  题:【政策简明问答】《奎文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 成文日期:2024 年 09 月 30 日
  • 发布日期:2024 年 09 月 30 日
  • 内容概述:【政策简明问答】《奎文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政策简明问答】《奎文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字号:        

     浏览量:

(一)什么是科技计划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科技计划项目是奎文区科学技术局使用区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支持、补助,由本区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承担,在一定期限内开展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活动。

(二)申报项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奎文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申报项目应当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能实质性参与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

3.项目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及承担的工作任务、项目资金额度、科研成果权益归属等。

)如果项目不能按期完成,可以延期吗?

项目实施期一般为3年。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任务书到期后6个月内申请组织验收。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提出延期验收申请。项目延期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项目无法继续,可以终止项目吗?

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程序进行项目终止:

1.项目研究开发的关键技术因已在国内公开、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政策发生调整等原因,致使项目研究开发工作已无必要继续进行的;

2.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实践证明项目技术路线不合理、不可行,导致项目无法完成的;

3.项目承担单位已停止经营活动,已注销或破产的;

4.项目承担单位已迁出本区,或发生转产、经营方式调整等变故,已不具备履行科技计划项目能力的;

5.项目负责人死亡、伤病、出国(境)、工作调动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进行,且无新的项目负责人替代的;

6.上述情况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

项目终止的,应当按要求退回结余财政资金或视情况做出其他处理。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尾部
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主办 潍坊市奎文区大数据局承办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潍坊市奎文区大数据局  联系我们   鲁ICP备08002426号 网站标识码:3707050009
鲁公网安备 37070502000316号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