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705K212078076/2023-06503 | 分 类: | 政策问答平台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09 月 15 日 |
标 题: | 四、考核结果将如何应用,怎样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09 月 15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四、考核结果将如何应用,怎样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 |
- 索 引 号:11370705K212078076/2023-06503
- 分 类:政策问答平台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标 题:四、考核结果将如何应用,怎样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
- 成文日期:2023 年 09 月 15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9 月 15 日
- 内容概述:四、考核结果将如何应用,怎样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
四、考核结果将如何应用,怎样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
评议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评议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区食药安委对“评为A级的”“排名提升较大的”“工作成效突出的”情形予以通报表扬;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创新性示范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并通报相关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有评议结果为D级或评议排名连续三年列最后3名情形的,由区食药安委委托区食药安办会同相关部门约谈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由区政府领导同志约谈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街道办事处有评议排名退步较大(位次下降5位及以上的)或上年度评议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情形的,由区食药安办会同相关部门视情约谈街道食药安办主要负责人;对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中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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