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7050043274658/2026-06156 | 分 类: | 政策简明问答 |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26 年 09 月 01 日 |
| 标 题: | 【政策简明问答】《关于规范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 年 09 月 01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政策简明问答】《关于规范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索 引 号:113707050043274658/2026-06156
- 分 类:政策简明问答
- 发布机构:区发改局
- 标 题:【政策简明问答】《关于规范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6 年 09 月 01 日
- 发布日期:2026 年 09 月 01 日
- 内容概述:【政策简明问答】《关于规范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政策简明问答】《关于规范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奎文区内依法开展托育服务的幼儿园托班、托育中心等各类托育机构。
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一共4类:托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除此之外不允许收取其他费用。
是完成正常托育之外,家长自愿选择才交的费用;包含:伙食费、车辆接送服务费、延时托管服务费。
家长自愿前提下,机构代收代付的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包含:床上用品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费、儿童意外伤害保险费。
公办幼儿园托班、公办托育机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政府指导价是最高限价,机构可以低于该标准收费,不能高于。
公办托育机构:0-2岁1000元/生・月;2-3岁800元/生・月
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0-2岁1500元/生・月;2-3岁1100元/生・月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仅2-3岁):920元/生・月
公办幼儿园托班(仅2-3岁):在幼儿园保教费基础上上浮15%。
半日制班:按全日制标准的60%收取;
双休日班、假期班:按月收费标准折算每日(每月按20.67天),按实际入托天数计费。
实行市场调节价。机构必须和家长签订协议,写清楚托育费、住宿费、收费方式、退费办法以及双方权责。
住宿费按照机构实际成本确定。
不可以。托育费、住宿费可按月、季度、学期收取,严禁跨学期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要即时发生即时收取,分项列明、据实结算。
暂按照奎文区公办幼儿园退费政策执行。
按退(转)托当月核算:
当月入托时间不足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退半月费用;
当月入托超过法定工作日一半,不予退费。
伙食费按实际入托天数结算,多退少补。
有,具体减免、资助按照卫健、财政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执行居民价格,托育机构可以向水电气暖专营单位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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