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705004431748F/2024-06012 | 分 类: | 部门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10 月 16 日 |
标 题: | 【部门解读】《潍坊市奎文区围挡设置监管办法》 | 发布日期: | 2024 年 10 月 16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部门解读】《潍坊市奎文区围挡设置监管办法》 |
- 索 引 号:11370705004431748F/2024-06012
- 分 类:部门解读
- 发布机构:区住建局
- 标 题:【部门解读】《潍坊市奎文区围挡设置监管办法》
- 成文日期:2024 年 10 月 16 日
- 发布日期:2024 年 10 月 16 日
- 内容概述:【部门解读】《潍坊市奎文区围挡设置监管办法》
【部门解读】《潍坊市奎文区围挡设置监管办法》
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聚焦居民“急难愁盼”问题,树牢“用极大的努力去管理城市和建设城市”理念,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加强各类围挡的设置管理,用心用力用情推动城市生活品质、环境品质、人文品质显著提升。
二、制定依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
2.《山东省房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导则》(鲁建质安字〔2020〕8号)
3.《潍坊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工作试行方案》(潍建建字〔2021〕52 号)
4.《奎文区城市市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奎城办字〔2024〕3号)
三、出台目的
为加强各类围挡的设置管理,减少杜绝施工中扬尘噪音污染,提高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水平,筑牢底线意识,实现安全生产,全面提升奎文区城市品质。
四、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分五章,二十三条。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对围挡设置监管遵循原则、适用工程和部门职能作了说明。
第二章为设置规范,主要对围挡设置的样式、尺寸、安全防护措施等作了具体说明。工期在十八个月以上的建筑工程应采用砖砌围墙。工期超过一天、在十八个月之内的工程,均须设置围挡,建议使用带砼基础底座的复古围挡(高2.5米*宽4米)、不带基础的复古围挡(高2.5米*宽4米)、传统砖砌围挡(高2.5米、厚度0.24米)。其他市政类工程宜采用绿色工具式、装配式围挡。小微型施工现场可采用水码、反光锥筒等围护。同时明确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大门、辖区内主要路段的围挡、距离路口20米范围内的围挡、砖砌围墙等标准和尺寸。
第三章为职责分工,主要对围挡设置的相关手续,涉及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围挡设置单位的具体要求作了说明。住建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发改局、工信局等按照分工落实工程前期审查、围挡设置审查监管、统筹协调责任。
第四章为法律责任,主要对建设、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围挡日常维护、维修、保洁等作了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各部门对工程和围挡设置监管作了说明。
第五章为附则,明确了实施时间和有效期限。
五、修订内容
《潍坊市奎文区围挡设置监管办法》依据《奎文区城市市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奎城办字〔2024〕3号)等最新文件要求,在《潍坊市奎文区围挡设置监管办法(试行)》基础上进行适时更新修订。
一是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件制定依据中新增《奎文区城市市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奎城办字〔2024〕3号)等文件,及时对标最新工作部署。
二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最新文件要求,对第二章设置规范第五条新增其他市政工程类围挡设置要求,第六条新增《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依据,明确工地围挡除大门外确需开口需报自然资源部门审批,第八条公益广告展示面积占比、内容等要求根据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变更。
三是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将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六条第二项综合执法局负责弱点工程围挡监管职责删除,由相应行业监管部门监管,原第十八条施工围挡的设置纳入数字城管平台,因该平台区级无相应权限,予以删除。
四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第四章第十九条明确了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主体,第二十条依据住建局和综合执法局职责进行相应修改。
六、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奎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锋锋
咨询电话:0536-6028771
现场咨询:虞河路2578号财金广场院内(虞河路与福寿街交叉口南100米路东),奎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