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705004431748F/2026-06503 | 分 类: | 部门解读 |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6 年 01 月 29 日 |
| 标 题: | 【部门解读】《关于加快发展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6 年 01 月 29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部门解读】《关于加快发展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 ||
- 索 引 号:11370705004431748F/2026-06503
- 分 类:部门解读
- 发布机构:区住建局
- 标 题:【部门解读】《关于加快发展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 成文日期:2026 年 01 月 29 日
- 发布日期:2026 年 01 月 29 日
- 内容概述:【部门解读】《关于加快发展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部门解读】《关于加快发展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我区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的重要举措。国家、省、市相继出台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我区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旨在系统构建覆盖全面、结构合理、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7号)、《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发〔2023〕3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七个部分,主要包括:
一是指导思想。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民生属性。
二是工作机制。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渠道、房源标准、保障范围、项目认定和监管要求,确保房源质量和使用安全。
三是配租标准。细化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联合审查、配租方式及租金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是监督管理。强化运营管理、租住管理、定期核查和退出机制,保障政策执行规范有序。
五是支持政策。从土地、税费、金融等方面提出多项支持措施,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
六是保障措施。明确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和宣传引导要求,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七是附则。对适用范围、退出机制、区域界定等作出补充说明。
四、政策亮点
一是覆盖面广。重点保障在奎文区工作的新市民、青年人,不设收入限制,优先保障新就业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三孩家庭等群体。二是房源灵活。支持新建、改建、收购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鼓励利用闲置存量房屋改造。三是租金优惠。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并实行动态调整。四是支持政策实。土地、税费、金融等支持政策同步落地,切实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
解读单位:奎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向华
咨询电话:0536-6706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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