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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705MB28640803/2023-05461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区卫健局 成文日期: 2023 年 09 月 06 日
标  题: 奎文区卫健局局长王婷解读《潍坊市奎文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 发布日期: 2023 年 09 月 06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奎文区卫健局局长王婷解读《潍坊市奎文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
  • 索 引 号:11370705MB28640803/2023-05461
  • 分  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区卫健局
  • 标  题:奎文区卫健局局长王婷解读《潍坊市奎文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
  • 成文日期:2023 年 09 月 06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9 月 06 日
  • 内容概述:奎文区卫健局局长王婷解读《潍坊市奎文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

奎文区卫健局局长王婷解读《潍坊市奎文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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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潍坊市奎文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制定背景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奎文区委、区政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托位规划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为加强政策协调和落实,积极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国家级政策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等。

省级政策性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级政策性文件:《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三、起草过程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政府印发的《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参考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奎文区卫生健康局家庭发展与人口监测科负责起草了《潍坊市奎文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并向相关责任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对《行动方案》进行补充完善。于2023年9月5日以奎政办〔2023〕26号文件予以印发。

四、主要内容

)工作目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6个,至少建成1处0-3岁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通过幼儿园开设托班、社区办园点转型等方式新增托位不少于300个;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功能衔接。到2025年,力争建成1所区域综合托育中心。

)工作任务。《行动方案》制定了包括健全服务规范、丰富多元供给、加强综合监管、完善支持政策、加强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健全服务规范,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制定我区托育服务规范,建立托育服务质量评价机制。

二是丰富多元供给,有效满足社会托育需求。合理利用现有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区域综合托育服务中心,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举办托育机构,补齐社区托育服务短板。

三是加强综合监管,保障托育服务安全规范。托育机构实施“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托育机构数字化监管服务机制,建立托育服务督导机制。

四是完善支持政策,降低托育服务运营成本。制定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标准和有关支持政策,落实托育服务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对托育机构提供支持。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推进托育服务领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升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建立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指导制度,加强对家庭养育的指导。

五、解读机关和联系人

解读机关:奎文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冯欣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36-2516671

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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