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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28731/2022-5445 分  类: 招生计划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2 年 07 月 08 日
标  题: 潍坊市奎文区樱桃园小学2022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 2022 年 07 月 08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潍坊市奎文区樱桃园小学2022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 索 引 号:004228731/2022-5445
  • 分  类:招生计划
  • 发布机构:区教体局
  • 标  题:潍坊市奎文区樱桃园小学2022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 成文日期:2022 年 07 月 08 日
  • 发布日期:2022 年 07 月 08 日
  • 内容概述:潍坊市奎文区樱桃园小学2022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潍坊市奎文区樱桃园小学2022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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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潍坊市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奎教体字〔202210号】文件精神,学校拟招收一年级新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6831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学区范围

第一批次新生片区

从健康东街开始,沿庄樱路南行至樱园街(华安世纪樱园小区门前的街),沿樱园街西行至虞河路,沿虞河路南行至清溪街,沿清溪街西行至鸢飞路,沿鸢飞路北行至健康东街,沿健康东街东行至庄樱路所围区域

第二、三、四、五批次新生片区

从健康东街开始,沿庄樱路南行至樱园街(华安世纪樱园小区门前的街),沿樱园街西行至虞河路,沿虞河路南行至清溪街,沿清溪街西行至鸢飞路,沿鸢飞路北行至健康东街,沿健康东街东行至虞河路,沿虞河路北行至广文街,沿广文街西行至鸢飞路,沿鸢飞路北行至胜利东街,沿胜利东街东行至文化路,沿文化路南行至健康东街,沿健康东街西行至庄樱路所围区域。

2022年缓冲区

樱园小学、育英学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所有批次新生可自愿申请樱桃园小学学位,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按批次分配学位到满额为止

缓冲区说明:樱桃园小学缓冲区内符合条件的所有批次新生,可报名原片区学校,也可以报名樱桃园小学。樱桃园小学在满足本校招生片区需求的前提下,剩余学位可招收缓冲区内符合条件的新生,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按批次分配学位(同一批次内学位不足时,依次按照在奎文区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起始时间、租房时间的先后顺序),未获得学位的仍按原片区划分入学。

招生办法

1.学位分配批次及对应条件

第一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至少与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下同),新生或监护人在招生片区有房产,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

依据相关优待政策,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区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及其他依法优抚对象子女,本着尊重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确定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第一批次学位分配范围。

第二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新生或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实际居住,但房产与户籍登记地址不一致。

第三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新生及监护人名下在潍坊市城区(包含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峡山、滨海,下同)无房产,在招生片区内连续单独承租居住(以住建部门备案为准,下同)

第四批次:非奎文户籍新生,新生或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实际居住。

第五批次:非奎文户籍新生,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无房产,在招生片区内连续单独承租居住(20221月1日前备案),监护人至少一方在奎文区合法稳定就业。

2.申请学位需提供的材料

符合“零证明”条件通过快捷通道采集信息,其余需提供资料如下:

 

户籍材料

居住材料

工作材料

其他材料

第一批次

户口簿

房产证

(不动产权证)

——

根据个人情况和关系证明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材料

第二批次

户口簿

房产证

(不动产权证)

——

第三批次

户口簿

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

第四批次

1.居住证(潍坊城区之外的非奎文籍人员提供,下同)

2.户口簿

房产证

(不动产权证)

——

第五批次

1.居住证

2.户口簿

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时间须在202211日前)

在奎文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有效期的工商营业执照

四、工作流程安排

1.信息采集(76-717)。新生监护人注册登录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4月份已通过服务平台采集信息、信息不需修改的,无需重复采集。

2.条件审核(76-717)。学校通过服务平台新生监护人提交的学生信息材料进行校验审核反馈结果

3.学位申请(711-717)。新生监护根据审核通过的信息,结合各学校片区划分及招生条件,在服务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4.学位分配(718-728)。学校根据招生计划限额,批次为符合条件的新生分配学位,并通过服务平台发放入学通知书。

5.信息公示(730)。学校将招收新生的有关信息,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6.入学确认(812上午8:30---11:00  下午2:30--5:30)。新生服务平台电子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的,不再保留该校学位。

7.阳光分班(825日前)。学校使用服务平台的编班模块进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五、有关材料说明:

1.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时间须在202211日前;其余材料截止日期,如户口簿落户时间、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均为2022717日。

2.户口在非直系亲属人员家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在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籍单页(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籍单页复印件)及监护人在该单位工作证明,否则不作为入学依据。

3.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在潍坊城区无房产,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奎文区共同居住并同一户口,可依据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户籍登记住址一致的房产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

4.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房产,新生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户籍登记地址与该房产地址一致,新生监护人在潍坊城区无其他房产,属房产共有人的监护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按照该共有房产登记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

5.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等原因被征收的,属于房屋产权调换的,可以在原居住地或回迁居住地申请登记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选择在奎文区的临时居住地学校就读的,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同时提供拆迁协议。

6.非住宅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等)以及未实际入住的房产(包含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除新生监护人夫妻共有房产及第4条所列情况外,其他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房屋现已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因房产抵押贷款等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住建部门公章或银行抵押贷款章。城中村改造房产,本村居民由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其他购房户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提供村委证明并经街道确认)。

7.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城中村改造房产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需由社区出具租住证明并经街道确认(需写明出租人、承租人、房屋座落、租房起止时间等),并经学校实地验证属实

8.奎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于76-717期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服务平台提交延缓入学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

9.在坚持划片招生、一孩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统筹多孩同 校就读。同一监护人已有子女在奎文区公办学校就读,其他子女 申请到同一学校同一学段就读的,二孩享受同类情况优先协调、 三孩享受直接安排政策。由监护人于 7 17 日前通过子女在读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审核及学位情况统筹协 调。具体申请办法可咨询子女在读学校

 

 

咨询电话:6036127   13863687882(刘老师)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教体局监督电话6036016    6036999

 

 

潍坊市奎文区樱桃园小学     

                            202277    


2022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家长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入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提示操作即可。

1.关注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奎文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扫描“奎文教育”二维码(附后),进入公众号,从底部菜单“便民服务”进入“奎文教育服务平台”栏目;

2.手机端网址:https://wfkwedu.wfgxic.com

3.扫描服务平台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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