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7050042880807/2022-05431 | 分 类: | 评估情况 |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12 月 06 日 |
| 标 题: | 《奎文区低保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评估情况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12 月 06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奎文区低保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评估情况 | ||
- 索 引 号:113707050042880807/2022-05431
- 分 类:评估情况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标 题:《奎文区低保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评估情况
- 成文日期:2023 年 12 月 06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12 月 06 日
- 内容概述:《奎文区低保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评估情况
《奎文区低保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评估情况
2022年10月31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奎文区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集中托养补助办法》,根据文件要求,现将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做好相关工作安排部署。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和宣传引导。区民政局召集八个街道进行专题会议工作安排,要求各街道通过张贴通知,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集中托养补助办法。将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集中托养补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
摸清普查人数。会议对摸排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街道要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接受探访关爱服务的意愿,做到精准到户、到人;要加强数据质量把关,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可靠;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全部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摸排工作。
做好老年人身体能力评估工作。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地的街道提出申请,经街道审核后,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身体状况评估。经评估,共有7人身体能力为重度失能。
对接养老机构办理入住事宜。经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资助其入住养老机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7名老人,5人放弃,2人已成功办理入住。
强化动态管理。养老机构要如实反映服务对象情况,如发生变化的,要及时申报;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补助对象的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条件或已死亡的老年人,应及时停发养老机构补助。
区民政局在推进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工作中做了大量探索,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实际实施中仍然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发现失能老人入驻机构意愿不强的原因,主要在于不能再享受政府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和家庭照护床位、喘息服务补贴政策。这一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实践中不断推动解决。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进一步发挥监管职能,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推进服务统一规范和质量提升。同时确保政策保障和服务质量,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探索集中管理、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质量的养老护理新模式。
潍坊市奎文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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