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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自动免除职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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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11-24 浏览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奎文区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1125日依法任命的39奎文区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2020年1125日至2025年1124日),现任期已届满,其人民陪审员职务于2025年10月25日自动免除(人民陪审员任期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结案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现将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公布如下:

刘秀敏、王銮銮、杨婷、王静、胡悦、伏晓晓、王宁、庄冬青、王建衡、郝红霞、张海伟、田蕾蕾、高灼全、曹志洪、王宁波、王法秋、高兰军、韩文德、张刚强、杨延军、王军、郭萍、王海英、宗传菊、石磊、陈金梁、娄国臻、刘翔宇、冯敬坤、张翠萍、张洪德、杨新新、王旭光、杨艳、王维林、周洪波、刘乐军、范会君、刘晓雪

诚挚感谢以上人民陪审员为奎文区人民陪审员工作作出的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奎文区人民法院

奎文区司法局

2025年1124

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当地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告,无须再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

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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