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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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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5-11-28 浏览量:


11月27日,奎文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光明,副主任李莉分别主持了两次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在通过会议议程和日程后,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刘强同志辞去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听取了相关报告,与会人员对提交会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评议、酝酿和讨论。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政府、区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名单,对述职的市人大代表和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进行了投票评议。李光明同志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成员孙先政、牟建新、陈红萍出席会议。副区长李丰伟列席会议。

潍坊市奎文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根据区长董盛龙的提请,决定任命:

崔欣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潍坊市奎文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免去:
   邢宝国同志潍坊市奎文区人大常委会新城街道工作室主任职务。
   潍坊市奎文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根据区法院院长韩昆亮的提请,任命:
  刘海燕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姜浩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梨园人民法庭庭长;

李银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

卜春玲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旭艳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晓明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霞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敏洁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梨园人民法庭副庭长;

公正同志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刘海燕同志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姜浩同志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卜春玲同志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旭艳同志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梨园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霞同志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敏洁同志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石玉和同志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文智同志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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